各镇(街)、产业园区、各企业: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3〕27号)要求,为做好全区星级上云企业的评定工作,现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8:30,每个企业限1人参加答辩,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演示所购买的云服务/产品在云端部署及实际应用情况(申报企业自带笔记本电脑),四、相关要求1、申报企业须出具现场答辩人员为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明(工牌、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证明,附答辩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企业答辩人员带至答辩现场,一经查实,由企业答辩人员带至答辩现场,3、原始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原始资料(原始发票、付款凭证需提供原件),由企业答辩人员带至答辩现场,方便财务进行现场核查,4、各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4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区工信局经济运行处(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6楼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