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为贯彻落实《办法》中关于生产销售、监督管理等具体规定,落实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市场监管人员属地监管责任,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市现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分布特点,组织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分管领导、监管人员及生产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共80多人召开了两期《办法》宣贯会,云浮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对《办法》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让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及生产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共识,促进我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有力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按《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要尽快建立并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办法》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