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温商务联发〔2022〕18号),现将申报单位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商务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话:0577-88862882,附件:温州市(市本级)贸易调整援助试点申报单位及补助金额温州市商务局2023年3月28日附件温州市(市本级)贸易调整援助试点申报单位及补助金额申报单位补助金额康奈集团有限公司453502.00德赛集团有限公司366510.40浙江菲斯特成衣有限公司61884.00巨一集团有限公司275638.90浙江威斯乔雅制衣有限公司128682.44温州珍瑾服装有限公司36000.00温州歌姗服装有限公司24000.00浙江迪亚服饰有限公司297272.61合计16434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