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度新列入(含培育)省、市工业龙头企业(含培育)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14.支持企业上云,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19.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市级补助的基础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22.对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41.每年安排10万元额度用于支持开展各类电商培训,(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贸促会、财政局)六、支持培育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48.对当年度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50.奖励优秀专利实施项目,对获评省级和市级质量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62.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