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职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助企惠民促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形成了《关于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布,如有修改意见,请在4月6日前通过传真(0766-8181072)、书面形式(云浮市云城区翠石路5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邮编527300,联系电话0766-8181022)或电子邮件(gdyfgjj@126.com)将意见回复到我中心,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6日,附件:《关于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