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关于申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单位的通知》(鲁建设函〔2022〕2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单位评审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单位要积极拓展延伸BIM技术应用服务内容,提高BIM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BIM技术核心竞争力,二、试点城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按要求调度本辖区试点单位工作进度,督促试点单位协同推进试点工作,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做好试点工作协调保障、跟踪管理、阶段性评估等工作,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名单.xlsx附件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单位名单.xlsx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