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对2019年4月24日之后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二、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0000元/人,不能与大学生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同时享受,多人共同创办同一实体的,一人申领补贴成功后其他人不得再次以该实体为申报对象,三、申请材料(一)《成都市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二)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社保卡复印件,(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复印件,(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进行工商登记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民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五)申请人外出务工经历证明(含单位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四、经办流程申请人向创业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