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市委市政府表彰项目评选表彰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度市委市政府表彰项目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连云港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科技馆1区302室电话:0518-85837832(兼传真)附件:1.“后发先至”经济发展表彰项目拟表彰对象.doc2.“后发先至”社会治理表彰项目拟表彰对象.doc连云港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