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1:1配套支持(国家、省、市、新区支持总额不超过项目总额),按各阶段实际临床研究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创新型生物科技公司将研发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委托非关联的新区内其他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的,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医疗机构承担的新区内企业新药临床试验项目或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给予承担项目团队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经认定的投资机构投资的新区生物医药项目,单个项目跟投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单一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上述单个医疗机构每年资助合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