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司《关于做好2018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农耕肥[2018]27号),我县实施了2018年度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其中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物联网”工程(共一、二、三期),我局公开招标采购《2018年光山县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水肥一体化+物联网”智能灌溉系统项目》(以下简称一期),由郑州川江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采购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9)99号),于2020年1月16日签订了《项目合同书》,后因郑州川江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自身债务问题,诉讼过程中依法申请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18年光山县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水肥一体化+物联网”智能灌溉系统项目》(一期已实施部分)进行审计鉴定,鉴定该工程已完成价值为1339786.40元,该司法鉴定结果得到县农业农村局、施工方川江公司及第三人郑州银行等三方认可,光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依法判决解除《2018年光山县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一期)合同,除按工程进度拨付的工程款151.2万元外,剩余未建部分的中央补助资金152.792万元,经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人员及项目主体单位诚信公司充分研讨拟定,对该一期工程项目未完成部分重新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