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景政办发〔2020〕10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办法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景农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下达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县级茶产业发展第一批资金计划,总共补助资金171.1206万元,现对项目实施主体及其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表),1、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止,共7天,2、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项目业主)存在的问题,提倡在反映时署报真实姓名,3、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景宁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5629330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县级茶产业发展第一批资金计划表.doc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