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全市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五)组织实施有关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九)拟订本市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十二)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