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意见》(海政发〔2022〕36号),经企业申请、镇(街道)审核,现对新增排污权交易申请分期缴纳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公示日期: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联系人:金祎联系电话:0573-87288489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邮编:314400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3年3月27日新增排污权交易分期缴纳企业序号属地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备注1黄湾镇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GW高效电池和12GW高效组件智能工厂项目分期缴纳信息公示(正泰812).docx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是否继续访问,继续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