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林自函〔2022〕868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管理和保护彭州市自然保护地,彭州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形成了《彭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前,彭州市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情况严重,各个自然保护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重叠现象,涉及保护地数量8个,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5种类型,整合优化后彭州市内存在两个自然保护地,一是大熊猫国家公园,二是龙门山风景名胜区(彭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后分布情况详见图1、图2),现将《彭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附件:彭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彭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24日图1彭州市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分布图图2彭州市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