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广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桂政发〔2017〕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3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厅组织开展了第十一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经各有关单位申报,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厅拟新认定广西科泰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为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0771—2623365邮箱:cgc@kj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附件:第十一批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拟认定名单.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3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