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8号)文件精神,通过对渠村村申报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后,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详见附表),现将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监督电话:溪口镇镇党政办:0598-3985854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24日附表溪口镇渠村村“一村一品”示范村特色产业项目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额(万元)备注1田间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渠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渠村村机耕路硬化1km,新建40cm×40cm水渠800m,452田间绿色防控项目购置杀虫灯50盏等绿色防控物资,153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建设“一村一品”品牌(含村标、路牌宣传标志等),64制种基地示范护岸建设项目新建护岸挡墙约80m及栏杆建设34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