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企业贯标淄博市信用管理地方标准和创建信用管理典型企业的通知》(淄发改财金〔2022〕12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将山东华界建设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作为信用管理典型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公示期内,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附件:淄博市信用管理典型企业拟定名单.docx传真:3183781电子邮箱:xinyongzibo@zb.shandong.cn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