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二、工作安排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本辖区省工程中心优化整合工作,省属单位、中央驻鲁单位自行组织优化整合材料,第二批优化整合范围是2019年、2020年批复的省工程中心(不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二是对于研究方向已发生重大变化、原有领域过宽或过窄、与新技术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省工程中心,调整后的名称要聚焦本工程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领域,对于涵盖太广、方向领域相似的省工程中心评审时将进行再次整合,三是对于方向领域相似、依托单位相同的省工程中心,组织省工程中心按照《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撰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报告》,将省工程中心优化整合材料正式行文报送至龙奥大厦E804,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坚决贯彻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意见的有关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省工程中心优化整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各省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要实事求是填报评价材料,及时组织省工程中心开展材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