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成果数据经国家专班审查已通过,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将红原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一、整合优化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精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红原县有四川红原日干乔湿地自然保护区、四川红原嘎曲国家湿地公园共计2个自然保护地参与整合优化,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一)四川红原日干乔湿地自然保护区根据自然资函〔2020〕71号、川林护函〔2023〕228号文件,四川红原日干乔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106563.09公顷,(二)四川红原嘎曲国家湿地公园根据自然资函〔2020〕71号文件,四川红原嘎曲国家湿地公园内因城镇、边界优化(边界平滑,面积4.46公顷,红原县整合优化后境内保留自然保护地2个,红原县国土面积829572公顷,红原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自然保护地名称面积(公顷)级别类型四川红原日干乔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106563.09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红原嘎曲湿地自然公园395.24国家级自然公园为体现整合优化工作的公开、透明,邮寄地址:红原县邛溪镇霞穹中街5号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837-266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