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项目的通知》(浙农人发〔2021〕10号)、《关于印发衢江区2021年-2022年“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江农发[2022]33号)精神,经个人(团队)申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现将《衢江区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清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衢江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3、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3日起至3月29日,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衢江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8753728,地址:衢州市衢江区茶苑路15号407办公室,附件:衢江区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清单.docx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