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开办〔2019〕159号)及《关于修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金开办〔2022〕90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审计公司审计,经济发展局对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进行了审核,确定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共2143897.82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附件:2021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拟安排方案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3月23日(联系人:桂昕联系方式:0579-8915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