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湄洲岛建设交通局、湄洲岛执法局(城管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185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请及时向管委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业主,防止资金滞留,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好专款专用,结合序时进度要求,强化支出管理,优先安排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并按上级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附件:2023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