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商务局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度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支持促消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连商运〔2023〕8号),对社零增长贡献突出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地址:苍梧路36号市级机关东盐河路办公区2号楼406室,电话85825736,传真:85825735,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区划1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州区2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灌南县3连云港幸运叶子供应链有限公司连云区4连云港博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5连云港华时通协众贸易有限公司连云区6连云港赣榆和安湖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赣榆区7灌云山海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灌云县8连云港恒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赣榆区9连云港管家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区10江苏爱玛妮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州区11连云港海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12连云港润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13灌南康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灌南县14江苏名典医药有限公司海州区15连云港国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16连云港东和煦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17江苏悦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州区18连云港海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19连云港江渔源商贸有限公司赣榆区20东海县妙淘水晶珠宝有限公司东海县21东海县飞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海县22连云港泉星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区23连云港杏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赣榆区24灌南县华莲酒店有限公司灌南县25连云港济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赣榆区26连云港泽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灌云县27连云港博硕餐饮有限公司灌云县28东海县广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海县29东海县青客餐饮有限公司东海县30连云港旺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灌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