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央宣传部文艺局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的通知》(艺戏函〔2022〕28号)印发以来,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申报推荐参演作品,经公示后确定了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参演作品名单,一、活动举办时间、地点2023年5月15日至3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三、工作安排(一)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为演出单位参加会演创造便利条件并予以适当经费补贴,督促各演出单位遵守会演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要指导参演单位精心打磨提高作品艺术质量,要组织本地创作、评论人员观摩演出,会演期间将组织每个参演作品的领衔主演、主创代表等与媒体见面,(三)主办单位将组织评议专家全程观看演出,组织评议专家、各省(区、市)观摩人员代表、参演单位负责人等开展研讨,(五)请各参演单位及时将参演作品的舞台技术要求、演职员人数、道具车规格及数量、会演时间段内最佳意向档期等信息发送至邮箱897755034@qq.com,(六)会演前站会时间另行通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2023年3月23日附件:1.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参演作品名单.docx2.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宣传材料报送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