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职责】杭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交通建设工程的造价监督管理,(四)【市级主管部门造价管理职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造价管理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3.承担市管交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需经市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预审查,负责市管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二、造价管理(五)【造价依据】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应依据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定额、指标、编制办法、计价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建设单位应当在相应设计阶段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十)【设计变更审批】需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或上报的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造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将概(预)算造价文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十六)【建设单位造价管理职责】建设单位承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含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或者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十七)【勘察设计单位造价管理职责】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保证承担的交通建设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和勘察设计质量,三、造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二十)【信用管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二十一)【造价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要求】从事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和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必须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四、监督管理(二十四)【造价监督检查】杭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市管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相关单位对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依据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