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服务平台”)认定管理,按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黑工信企业规〔20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对部分有效期内省级服务平台服务情况进行抽查,经查,通河县弘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因产权转让、财务纠纷、业务调整、人员不足等问题,实际上不再开展平台服务,通河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存在2022年度服务企业数量偏少、从业人员不足等问题,上述2家企业均不满足《管理办法》相关认定条件,经研究,取消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称号,特此通告,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