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建德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评价工业企业发展绩效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浙江省亩均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建德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1年)》进行修订,现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须加盖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3月27日前反馈至市经信局投资运行科(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553号502室),也欢迎其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沈莉丽,联系电话:64710873,附件:建德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建德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