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南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价〔2018〕96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阳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3〕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9元/立方米,仍按原价格4.3元/立方米执行,三、本通知自2023年3月25日起执行,保证价格平稳执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23年3月2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建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南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价〔2018〕96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阳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3〕8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调整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9元/立方米,仍按原价格4.3元/立方米执行,三、本通知自2023年3月25日起执行,保证价格平稳执行,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