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根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金规〔20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沪金监〔2020〕77号)等政策法规、监管制度,我区对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商请贵局同意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确认该公司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一、申请企业相关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注册于2021年12月2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二)企业经营情况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02日注册成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四)企业股东情况略(五)企业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具有汽车经销店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新能源车辆市场业务、出行服务业务、售后代步车业务等,二、企业申请事项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已经制定了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认为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相关条件基本符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金规〔20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沪金监〔2020〕77号)等政策法规、监管制度要求,现商请贵局同意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确认该公司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如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确认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我区将全权负责处置可能因上海和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产生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