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自然资海验〔2023〕1号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现通知如下:一、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项目(辽(2022)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06930013号),批准建设填海造地12.6425公顷,项目实际填海面积12.6425公顷(填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该项目符合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有关规定要求,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二、你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不动产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换发土地使用不动产权证书,换发土地使用不动产权证书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回原建设填海造地用海权属证书,办理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三、海域使用竣工验收后,附件: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吨高性能聚酯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填海造地界址点坐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