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初审、专家审核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肇庆市节水型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联系单位: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联系电话:0758-2220794监督电话:0758-2230604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邮编:526040附件:拟认定肇庆市2023年第一批节水型企业名单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20日附件:拟认定肇庆市2023年第一批节水型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