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和《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川文旅办发〔2022〕6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3月20日,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共同开展了我县第一批县级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经审核对7家符合要求的非遗工坊进行公示,序号工坊名称依托非遗项目建设主体1羌族服饰非遗工坊羌族服饰茂县萨朗姐民族服饰有限公司2羌族服饰非遗工坊羌族服饰茂州西羌服饰坊有限责任公司3羌族服饰非遗工坊羌族银饰技艺四川维强民族艺术作品有限责任公司4羌笛非遗工坊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茂县山谷羌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羌族刺绣非遗工坊羌族刺绣四川兴绣藏羌文化工艺发展有限公司6羌族刺绣非遗工坊羌族刺绣茂县西羌绣纺有限责任公司7羌族建筑非遗工坊羌族建筑茂县族人匠艺民族工艺有限公司上述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止,对上述公示内容有意见,请于2023年3月25日前来电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电话:7422944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