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保障市政设施有效建设和安全运行,我局起草编制了《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科,联系人:宋浩宸,联系电话:64813239,电子邮箱:50317168@qq.com,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516办公室,附件:1.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20附件1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关于加强千岛湖镇城区市政项目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