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江人社工公示〔2022〕3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张滔等7人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部门: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受理电话:0831-2506302通信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邮编:644200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2年第3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日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2年第3批)序号职工姓名性别工伤认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名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拟认定工伤意见适用法律依据1张滔男宜宾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江安分公司宜宾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江安分公司2022年1月18日迎安镇玉皇村拟予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2马仕玉男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德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食堂拟予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3邓贵勇男宜宾琦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宜宾琦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2年26日公司内拟予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4吴先平男宜宾富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富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月6日江安文创中心项目拟予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5缪学武男四川三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四川三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1月20日公司焦亚车间纯碱仓库拟予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6康开勇男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9日长江大院项目工地拟予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7罗刚男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9日长江大院项目工地拟予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