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符合《关于落实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37号)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2月审核通过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2973),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日附件:崇明区2022年2月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序号单位名称补贴人次补贴金额(单位:元)1上海市崇明区巨豪百货经营部96,582.122上海广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645,816.563上海加邑聚合品牌管理有限公司7050,286.004上海览牛展览有限公司149,784.725上海盈郦管理咨询中心118,544.366上海市崇明区优妈家蛋糕坊2518,192.847上海响磬音响技术有限公司128,503.688上海普拉提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4933,701.569上海瀚玥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普通合伙)64,6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