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高新区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试行办法〉的通知》(清高委办〔2020〕10号)》和《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高新区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区管委会办公室于2022年7月6日印发了《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清远高新区激励青年人才创业就业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截至2022年8月1日,共收到个人及企业申报材料354份,经第三方初审、资格审查、区人才办复核、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等程序,现对申报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16日-3月22日(5个工作日),任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63-3483886邮箱:gxqgwh310@163.com地址: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10A室,附件:清远高新区激励青年人才创业就业项目人才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公示表.xls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