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将浙江兴昌钢球有限公司单独纳入2021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时相关数据合并计算,”经研究,同意新云工艺品与新云集团合并纳入评价,3.针对云和县盛鑫滚漆有限公司名称错误的情况,经县经开区再次核实,2021年度入驻小微企业园滚漆中心企业正确的名称为云和县鑫盛滚漆有限公司,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云和县“亩均论英雄”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和县经济商务局代章)2023年3月15日附件:附件:1.根据《关于2022年云和县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相关事宜的纪要》(〔2023〕1号),同意将浙江兴昌钢球有限公司单独纳入2021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时相关数据合并计算,”经研究,同意新云工艺品与新云集团合并纳入评价,3.针对云和县盛鑫滚漆有限公司名称错误的情况,经县经开区再次核实,2021年度入驻小微企业园滚漆中心企业正确的名称为云和县鑫盛滚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