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稳外贸有关措施(粤府办〔2022〕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稳外贸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0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办函〔2022〕107号)、《关于预下达省级稳外贸资金的通知》(惠财工〔2022〕117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36号)等文件,我局已完成2022年跨境电商年末纳统突出贡献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并拟定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对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给予资金支持,3月10日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附件+2022年跨境电商年末纳统突出贡献企业奖励资金拟分配方案.xls联系人:惠州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陈炜电话:2224646邮箱:smdsk@huizhou.gov.cn地址: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8室惠州市商务局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