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包括:(1)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6)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出具的认定材料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且持有以下任一材料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务工单位为其征缴社会保险记录,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创业项目所需经费,(二)贷款额度及期限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四)申领流程贷款申请人为个人创业者的需填写《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及相关材料,需提供反担保人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合伙创业的还需提供证明符合条件人员合伙创业的合伙协议或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