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镇财办农专〔2023〕1号)精神,现将补助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533309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其中农村公益岗位200万元、交通补助100万元)资金用途:用于农村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和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期限:2023年1月1日-11月30日实施单位:15个镇(办)主管单位: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韦东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