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实现大规模高质量创业培训目标,特面向全市重新认定并公开征集具备创业培训资格的机构,取得对应级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二、申报条件(一)有2名以上持有《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或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认可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培训专职教师,(三)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财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四)有3年创业培训、企业经营管理培训、财税培训等相关办学经历,(六)能够对学员的创业过程提供相关后续支持服务并且有培训档案的保管能力和创业培训必备的其他条件,三、申报材料(一)《徐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二)事业(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民办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机构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创业服务专家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七)3年以上相关办学经历证明材料,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创业指导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认定为承担财政补贴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各申报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至徐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中心,联系人:刘慧徐玲联系电话:0516-83907818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72号徐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中心401室附件:1.徐州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材料2.徐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3.徐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4日附件下载:1.附件1徐州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材料.docx2.附件2徐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docx3.附件3徐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表.docx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