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实用型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实用型人才的人员须受聘于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乐清市范围内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实用型人才认定的人员由所在企业推荐,企业根据年度实用型人才认定工作要求,申报认定材料包括:1.《乐清市实用型人才认定申报表》(见附件),5.推荐申报认定人员申报前连续满2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8.推荐申报认定人员的职务证明,9.推荐申报认定人员的技术成果证明,申报认定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已认定为实用型人才的,以上虚假申报的企业和人员3年内不得参与申报实用型人才,(三)实用型人才认定者任期内离开申报单位的,四、政策待遇对认定为实用型人才的,申报认定人员年龄、在我市工作时间、取得技术成果时间等截至2023年3月31日,附件:乐清市实用型人才认定申报表中共乐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4日附件:乐清市实用型人才认定申报表.docx关于开展2023年度乐清市实用型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