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工程奖励资金的企业,(三)在获得市“三首”工程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三、申请材料(一)《深圳市龙华区“三首”产品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提供企业获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五)申请首批次重点新材料资助的,提供企业获得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提供企业获得首版次软件的证明材料(通知公告、公布名单),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二)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055149988N444210402C001),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四)事项咨询:联系人:何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