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聊城市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办法(聊市科发〔2021〕6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请工作,(二)社会中介机构需已与拟培育企业签订培育服务合同,通过提供政策宣传、财务辅导、人才引进、申报知识产权等服务拟培育企业于2022年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在2020年、2021年向市科技局进行了报备(市科技局已对两年报备情况进行了公告),(四)社会中介机构2022年需成功培育3家(含3家)以上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二、奖补标准市科技局每年依据培育服务合同报备情况,三、奖补申请材料社会中介机构需向市科技局提供已下材料(一式两份,材料三——五均须加盖社会中介机构及服务对象公章):(一)2023年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请表,(二)2023年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四)服务对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二)获得奖补资金的社会中介机构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奖补资金应用于对科技型企业的政策宣传、财务辅导、人才引进、申报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请申请奖补的社会中介机构将奖补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17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将所有材料pdf版打包发送至lcskjjgxk@lc.shandong.cn联系方式:高新科8378982附件:1、2023年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请表2、2023年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聊城市科技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