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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林草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情况公示

陇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3-14
1、项目名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享受对象:上一轮退耕还林农户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08〕60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资环〔2020〕106号)执行标准:按长江流域执行,2、项目名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享受对象: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以及通过土地流转实施退耕还林的主体,有退耕还草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资环〔2020〕106号)执行标准:每亩12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3、项目名称: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享受对象:对上一轮退耕还林还生态林面积进行集中管护的组织者或分散管护的农户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资环〔2022〕18号)执行标准:对上一轮退耕还林还生态林每年每亩补助20元,从事所在村草原管护工作的人员政策依据:《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2年提前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林草函〔2022〕54号)执行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5、项目名称:脱贫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补助享受对象:热爱祖国,6、项目名称: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原天保区内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享受对象: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资环〔2022〕18号)执行标准:各县(区)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公益林补偿兑现办法,集体和个人经济补偿不低于管护补助支出的70%,标准为不低于11.2元/亩,集体和个人经济补偿不低于管护补助支出的90%,标准为不低于14.4元/亩,7、项目名称: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原天保区外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享受对象: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资环〔2022〕18号)执行标准:各县(区)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公益林补偿兑现办法,集体和个人经济补偿不低于管护补助支出的70%,标准为不低于11.2元/亩,集体和个人经济补偿不低于管护补助支出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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