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2〕34号)、《新昌县科技大市场入驻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办法(试行)》(新科〔2020〕20号)、《新昌县科技大市场平台运营合作协议书》等要求,拟拨付新昌县科技大市场运营经费等2个项目奖补资金总计93.33万元,现予以公示(项目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由我局核实处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签名不能打印),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附件1:2022年度科技大市场平台绩效考核经费及2023年基础运营经费拟拨付清单.docx附件2:2022年度新昌县科技大市场入驻中介服务机构考核优秀拟奖励清单.docx新昌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