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请,我中心初审认定,下列企业符合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要求,现予公示,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之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9日联系科室:遂昌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26335、85263402021年遂昌县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公示名单(第五批)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