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体制机制,二、重点工作(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1.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委(党组)在落实总目标、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完善自治区层面农业农村部门立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自治区立法工作计划,落实农业农村系统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完成新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就本级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办事指南,1.继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3.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