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黄岩区农业农村局起草的《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3日附件: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关于抓好2023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二、政策依据根据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对全年粮食复种面积3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继续执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水稻、小麦、油菜生产政策性农业保险,(二)落实粮食订单收购政策,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开展规模粮食生产,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与保障,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产稻谷加工、烘干、农资农机具存放等用地予以保障,提高粮油生产水平,对在区内应用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的生产主体(或农户)按作业面积给予补贴,2023年全区粮油生产目标任务:粮食播种面积8.92万亩,推行党政同责抓粮食生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