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0〕43号)和《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2〕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的申报主体为:在宝鸡市内注册,符合《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单位,二、申报程序和要求1.以县(区)、高新区为单位,2.申报单位对照工作指引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请填写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申报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经由各县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于2023年3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工业科,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强高立函联系电话:3260241工作邮箱:gykj0917@163.com附件:1.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指引(试行).pdf2.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pdf3.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docx4.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10日。